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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更新的高风险及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2024年6月)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发表日期:2024-07-15 16:02:17分享到

一、背景情况

作为全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际标准制定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持续监测全球范围内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存在显著缺陷的国家和地区,督促这些国家和地区改进缺陷。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每年召开三次全体会议,审议这些国家和地区改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的进展情况。会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官网更新两份声明,其中呼吁对其采取行动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High-risk jurisdictions subject to a call for action即通常所说的黑名单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Jurisdictions under increased monitoring即通常所说的灰名单

二、更新情况

2024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33届第6次全会决定更新对朝鲜和缅甸的公开声明,决定将摩纳哥和委内瑞拉纳入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灰名单),同时认可土耳其和牙买加在改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方面取得的显著进展,同意其退出灰名单

根据上述决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更新了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国家和地区(3个)

朝鲜

伊朗

缅甸

有关详情见FATF官网:

https://www.fatf-gafi.org/en/publications/High-risk-and-other-monitored-jurisdictions/Call-for-action-june-2024.html

(二)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21个)

保加利亚

布基纳法索

喀麦隆

克罗地亚

刚果(金)

海地

肯尼亚

马里

摩纳哥

莫桑比克

纳米比亚

尼日利亚

菲律宾

塞内加尔

南非

南苏丹

叙利亚

坦桑尼亚

委内瑞拉

越南

也门

有关详情见FATF官网:

https://www.fatf-gafi.org/en/publications/High-risk-and-other-monitored-jurisdictions/increased-monitoring-june-2024.html  

三、相关要求

各义务机构应密切关注上述名单变化,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原文链接:http://www.pbc.gov.cn/fanxiqianju/135153/135267/135279/538788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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