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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公告格式指引密集修订 上市公司须披露业绩变动主因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日期:2018-01-23 10:20:33分享到

近日,上交所发布了新修订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多项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投资决策往往具有重大影响。在2017年度业绩预告高峰期即将到来之际,上交所发布新修订的指引,可以更好地帮助和引导上市公司准确披露业绩变动情况。

从本次修订内容可以看出,上交所充分考虑了目前业绩预告中存在的信披不准确、不完整、可能误导投资者等问题。通过本次修订完善相关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投资者的知情权。

据介绍,本次修订的亮点之一,就是区分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提高信披准确性,帮助投资者正确理解业绩变动情况。

现有格式指引未明确要求公司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区分业绩变动的具体原因,缺乏信披的针对性。修订后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指引规定,公司要明确区分并披露业绩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主营业务影响、非经常性损益影响、会计处理的影响、上年比较基数较小等。同时,修订后的格式指引新增了重要内容提示部分,即在公告正文前重点突出地披露本次业绩变动的方向、变动金额、变动区间以及非经常损益的影响情况等,便于投资者快速地了解本次业绩预告的关键信息。通过有针对性地信息披露,投资者可以直观理解本次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并进行理性投资决策。

另一大亮点,则是强化重大不确定事项的风险提示,强调发挥年审会计师的“看门人”作用。实践中,不少上市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快报时,存在尚无法确定的重大事项,例如不确定的重大交易、会计处理存在争议等,直接影响到了业绩预告、快报的准确性。针对上述公司在披露中的常见问题,本次修订还注重引导和帮助上市公司准确披露,避免误导投资者和出现不必要的披露违规。从这一目的出发,修订后的格式指引引导公司在公告中对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充分提示,量化分析不确定因素对业绩预告的具体影响,并披露剔除不确定因素后的业绩变动情况,以便投资者进行对比分析。

  同时,本次修订根据“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要求,强调发挥年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作用。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是否就不确定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积极沟通以及沟通的具体情况。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勤勉尽责,就公司存在的会计处理争议等重大不确定事项提供专业判断意见,协助公司做好相应的风险揭示,确保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准确性,从而为投资者的理性判断提供更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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